关于校外教学点检查的通知
作者:林元宏时间:2017/3/22 13:29:42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校外教学点检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继续教育规范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督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11号)文件要求,我校在201612月对各教学点检查的基础上,决定对各教学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协助各教学点顺利通过江苏省教育厅专家督查组的现场检查和考核。

省专家组督查内容和程序:专题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交流反馈。时间为2017327日至30日,具体由各市教育局通知。

迎接检查要求:

1、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本次省专家组的督查,成立专门的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迎接检查的各项工作。

2、教学点保持与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的联系,接受指导,完善相关材料。

3、资料台帐整理归档,并按条目进行摆放。

4、汇报材料纸质档装订,每位专家人手一份。并报送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备案。

5、明确办学点负责人用PPT进行现场汇报。

6、组织好常规教学,保证教学和生活环境秩序、卫生。

具体材料内容及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进行增补)

一、办学资质:

1、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办学许可证。

2、学校介绍。(含办学历史、办学特色、资产、经费来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荣誉表彰等)。

3、与我校签订的教学点办学协议书。

二、机构人员:

1、校外教学点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2、机构设置(可结合本教学点实际情况进行挂靠),机构名称、人员组成、工作职责。

三、规章制度:

1、可参照本教学点现有的管理制度。

2、增加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由我校提供)

3、根据自身办学特点,增加教学点管理实施办法。

四、招生管理:

1、招生的组织机构。

2、生源情况汇报。

3、招生宣传材料。

五、教学管理:

1、人才培养方案。

2、教学计划。

3、课务安排(课程表)。

4、师资材料(任课老师的个人信息汇总表、个人信息的支撑材料)。

5、教学材料(教师的个人教学包、试卷、成绩表等)。

6、班级管理(含班主任聘任、班级信息等)。

六、财务管理:

1、收费许可证。

2、票据存根联部分复印件(用于证明收费的合法性)。

3、与我校费用结算的票据存根复印件。

以上通知希各教学点认真贯彻执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2017-3-22

附件下载:  1、2017年教学点检查.doc(24KB)     2、省教育厅文件.pdf(269KB)